在类似案例的外国诉讼案件中,C 是否获得日本国籍取决于 C 与确立该关系的人之间的合法亲子关系。如上所述,由于代孕母亲 A 与客户 X 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如果 A 未婚,C 是 A 的私生子;如果 A 已婚,C 则是代孕夫妇 AB 的合法子女。因此,C 出生时不会获得日本国籍。但是,如果 A 未婚且 X 承认胎儿,或者日本采取不同做法,将客户 Y 视为合法母亲,则无论 A 的婚姻状况如何,C 都可以获得日本国籍。在这种情况下,C 将拥有双重国籍,同时拥有美国和日本国籍,并且通常需要在 22 岁之前选择其中之一(《国籍法》第 14 条第 1 款)。此外,由于日本只允许通过出生和归化获得国籍,而不允许通过收养获得国籍,因此,如果 C 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获得日本国籍,则可以通过归化程序获得日本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