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代孕同意是通过代孕妈妈和申请夫妇签署合同和同意书来表示的。然而,很多情况下,合同并没有涵盖所有内容,并且有一些地方没有明确说明。 总的来说,这不是一个容易处理的问题,因为关键法律尚不明确。第27条旨在解决这个问题。第27条规定,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孩子不属于代孕母亲,而是属于希望生育孩子的人。代孕母亲或提供生殖技术的个人不享有父母权利。 但这不足以确定谁对提出请求的父母的登记拥有绝对权力。为了保护通过泰国代孕出生的孩子,新法案还要求修改泰国法令中的《家庭财产继承法》 。此举将防止许多与泰国代孕有关的问题。这意味着家庭法院的合作对于在地方当局或法院之前登记提出请求的父亲和母亲的权利至关重要。这项措施将是朝着合法解决提出请求的父母的监护权问题迈出的重要一步。现阶段已知的是,泰国没有限制卵子捐赠的法律。医学协会指南禁止涉及酬金的卵子捐赠。但是,对这种做法没有处罚。泰国政府于 2011 年开始审议一项禁止酬金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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