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肯定的是:中国代孕违法!涉及代孕相关法律可以参考: (一)2001年8月1日起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二)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第三章第(五)款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技术人员禁止实施代孕技术;以及第一章第(三)款第5条规定,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代孕技术。 (三)2001年8月1日起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处罚规定: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的; 2.实施代孕技术的; 3.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的; 4.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的; 5.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档案不健全的; 6.经指定技术评估机构检查技术质量不合格的; 7.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这三条法规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层面作出明确规定和处罚措施。但是代孕这一庞大复杂的产业链,涉及的可不止这两类主体,还有代孕委托人,代孕妈妈,供卵供精人,代孕中介,那么是否有明确的法律针对这些主体呢?答案是没有直接禁止性或罚则规定。所以说就算郑爽是在国内实施的代孕,她也不构成违法行为。
没有明确的法律,有代孕需求的家庭是不是就可以找人代孕了呢?其实没有法律保护才是最危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也就是说,代孕妈妈和代孕中介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效,委托人和中介签订的合同和协议也 无效,代孕中介有可能跑路,代孕妈妈怀着宝宝可能消失,你没有任何方法要回自己的钱或者孩子!在代孕的整个产业链条中没有一丁点的法律保障,这就是中国地下代孕的最大风险所在。相关的代孕风险可以看看我之前的文章《代孕风险有多大》。 在中国,开展地下代孕就是一场对赌,中国代孕机构几百家,其中良莠不齐,赌赢了皆大欢喜,赌输了亏点钱还算小事,要是代孕中出现医疗问题代母死亡,胎儿异常,那可就是一辈子的阴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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